由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、人民日报社共同指导,人民网、大学生杂志社、中国大学生在线、光明日报社教育部联合主办的“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于2016年1月启动,受到了全国各省市高校的高度重视及广泛参与,经过前期公示、投票及专家评审,现将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。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反映。
电话:010-64871010,010—65363955, 010—58556801, 010—67078437。
公示时间:2016年6月6日9点至6月10日17点,为期一周。

“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”

“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提名奖